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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第四章     (和合本)

 

亞伯拉罕做因信稱義的表樣

1 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? 2 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 3 經上說什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 4 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。 5 唯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6 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, 7 他說: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 8 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」 9 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。 10 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,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 11 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做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做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 12 又做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
 

默想

  1. 保羅在這裡解釋,每一個人包括亞伯拉罕,都是因為相信神,而不是因為好行為,而被神算為義人;完全是神的恩典。
  2. 第三節中“算為他的義”,原文的意思是“在賬簿上進一筆賬”;就好比有一個人欠下巨額卡債,某日接到信用卡公司的通知,告知其債務已經清除,從此不需要再為自己的債務煩惱。
  3. 我們都是罪人,都不可能被神接納;但是神卻應許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時,祂就好比在賬簿上我們的名字旁邊記上這樣一筆:“這個人在我的眼中算為義人”。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被神算為義了,這是何等的釋放,何等的喜樂!
  4. 但是,我們很容易感覺神只有在我們表現得好的時候才接納我們。下次再有這種想法時,怎樣可以從亞伯拉罕的例子,得到提醒而不失去盼望?

 

禱告

我主耶穌基督啊,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,我信神,這也算為我的義!感謝袮用袮的生命為全人類成就寶貴無比的救恩,從此,世上的人都可以藉著袮的寶血,在信心裡接受袮的救恩,認罪悔改,成為天父的兒女,得到永生的福分。正如大衛所說,“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”主啊,感謝袮使我得這上好的福分,成為一個有福之人。雖然我仍常常陷在過犯罪孽之中,但只要我誠心認罪悔改,袮就赦免我一切的罪,仍算我為一個義人。主啊,我願一生投靠袮、跟從袮,做袮忠心的門徒,求袮陶造我的生命,使我珍惜袮的恩典,既有堅如磐石的信心,也有與信心相稱的好行為,用我的生命,為袮作美好的見證,吸引更多的人來得這上好的福分,阿們!

 

詩歌:

「因著信」 –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NrqDzRigLD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