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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第十八章(聖經和合本)

 

15 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 16 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 17 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。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 18 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 19 我又告訴你們: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 20 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
 

饒恕七十個七次

21 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 22 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 23 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 24 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 25 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 26 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!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 27 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
 

不憐憫人的必不蒙憐憫

28 「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 29 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!將來我必還清。』 30 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 31 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,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 32 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。 33 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』 34 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 35 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

 

默想:

  • 耶穌以一個比喻來回答彼得提出有關饒恕的問題,並為饒恕提出最強有力的動機。這對我們有很大的提醒,當弟兄姐妹重復多次傷害我們後,我們的心就變得僵硬;但神我們的主宰,卻早已饒恕了我們全然無法償還的罪債。
  • 有誰是你到現在仍然很不容易饒恕的人?思想你從神所得的饒恕,想像你是比喻中第一個欠了巨額的僕人,求神賜下饒恕別人的恩典給你,來徹底地饒恕此人。
  • 「求主寬恕」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EpCpgphs6g

 

禱告:

慈愛的天父,感謝祢應允我們,我們當中若有兩三個人,在地上同心為甚麼事祈求,在天上的父必為我們成全。因為無論在哪裡,有兩三個人奉祢的名聚會,祢就在我們中間。天父啊,祢是施拯救,行饒恕的神,祢赦免了我們這些罪人,讓我們重新變得潔白無瑕,得以成為祢的兒女。求神賜予我力量去與周圍的人和睦相處,以愛心相聯結。神啊,讓我把心中的苦毒與怨恨去除,原諒那些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,讓我們在靈裏重新得力,重獲自由。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