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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拉基书 第3章(圣经和合本)

8 「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?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。你们却说:『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?』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。 9 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,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。」 10 万军之耶和华说:「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,使我家有粮,以此试试我,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於你们,甚至无处可容。」 11 万军之耶和华说:「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,不容牠毁坏你们的土产,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。」 12 万军之耶和华说:「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,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。」

 

默想:       

  • 在这段经文中,神责备祂的子民偏离祂的律法,又没有献上当纳的十分之一(8)。神所要的,乃是人转向祂、爱祂、守祂的律法。先爱祂,才肯真心献上供物,没有献上十分之一的是强抢神的物,因十分之一是属於神的,故此是「当纳」的,而不是「奉献」,超过十分之一的才是奉献,而这「十一」要全然送入圣殿的库房(仓库)里。盗取神的「十一」带来咒诅,而奉上神的「十一」是丰盛恩典的源头,仇敌要被除去(11),产业蒙保守(11-12)。神是一位乐意施恩给我们的神,但我们必须先爱祂,再用物质奉献表达我们的爱。
  • 其实早在摩西时代,已经订下十一奉献的制度(参利27:30-34;申14:22)。利未人会获得部分十一奉献之物,因为他们并无产业(参民18:20-21)。不过在玛拉基时代,百姓并未献上当献的十分之一来支持神的仆人,以致利未人要出来工作维生,这使他们不再重视神赐给他们料理圣殿和安排敬拜的职责。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从神而来的,如果我们拒绝把部分归还给祂,就等於抢夺了祂的财产。你是自私地把神赐你的一切留给自己,还是愿意把部分归还给神来建立祂的国度呢?

 

祷告:

神啊!求你宽恕我过往在十一奉献上有亏欠你的地方。这反影我对你的爱和信任都不足,为自己保留,夺取神的供物,以致你的咒诅临到。求主教导我明白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生命都是属於你的,使我全心信靠你,并且真诚奉献,以表达对你的爱。

 

诗歌:

「我的一生在你手中」- youtu.be/W9bhn7NrXd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