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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(聖經和合本)

18 於是撒母耳求告耶和華,耶和華就在這日打雷降雨,眾民便甚懼怕耶和華和撒母耳。 19 眾民對撒母耳說:「求你為僕人們禱告耶和華─你的神,免得我們死亡,因為我們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。」 20 撒母耳對百姓說:「不要懼怕!你們雖然行了這惡,卻不要偏離耶和華,只要盡心事奉他。 21 若偏離耶和華去順從那不能救人的虛神是無益的。 22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,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。 23 至於我,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,以致得罪耶和華。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。24 只要你們敬畏耶和華,誠誠實實地盡心事奉他,想念他向你們所行的事何等大。 25 你們若仍然作惡,你們和你們的王必一同滅亡。」

 

默想:

  1. 撒母耳對以色列人的指控(6-15節),加上在旱季中打雷降雨的反常現象,使得百姓驚悸,承認他們要求立王之事是犯了罪,且懇求撒母耳為他們向神代求。
  2. 撒母耳在23節似乎說明不為別人禱告就是犯罪,他的行動說明神子民有雙重責任:(1)要恆切地為別人禱告(參弗6:18);(2)要教導人歸向神的善道(參提後2:2)。撒母耳儘管不同意百姓立王之意,卻向他們保證,他要不住地為他們禱告,並繼續教導他們。我們可以跟別人有異議,卻不應停止為他們代禱。
  3. 今天我們稱撒母耳為“禱告勇士”。一個人若要持續為別人禱告,要具備怎樣的恩賜和素質?我有嗎?

 

禱告:

求聖靈提醒我最近我經常想念的一位親友或信徒,我為他有多少的掛念?有多少的禱告?

在神面前決心,每天一次恆切的為這位親友禱告一週,並去電話或電郵問候。

 

詩歌:

「我以禱告來到你跟前」 –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z_9TqPE69I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