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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18 (聖經和合本)
1耶和華對摩西說:2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3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裡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裡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4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5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……
21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……
24「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25連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26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,27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地就玷污了,28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,地就把你們吐出,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。29無論甚麼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從民中剪除。30所以,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,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─你們的神。」
默想:
- 本段講述婚姻的聖潔
- 1-5節經文,指出以色列民獨有的生活方式,不是從埃及人或迦南人那裡模仿得來,而是與神建立關係,被神陶造的結果。24-30節重申保持聖潔,意味着作為神子民要被分別出來。本章挑戰現代信徒——要怎樣活出信仰的特質,所論及的事涉及生活各個層面——家庭生活和性行為。
- 21節「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」,在今日突尼斯的迦太基遺址上的德非祭壇(陀斐特Tophet,參王下23:10,耶7:31,32等),成千上萬小孩的骨灰埋在那裡,多數是嬰孩,每個都是活生生地給燒死,作為向女神的還願祭。他們的父母,為要獲得女神的垂憐,祈求蒙應允,就獻上自己的孩子。
今天有很多的人,包括基督徒在內,不加思索地接受墮胎,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對;而真正不要孩子的原因,很簡單就是不方便。他們為追求其他東西,就犧牲了未出生的孩子。有些情況下,特別是母親的性命有危險時,墮胎可能是必要的。但若僅為了不方便,這樣的行為就和古代的父母,將孩子獻給異教神祗,希望換取健康、財富、快樂是異曲同工的。在神的眼中,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與人的性命相比的。(Larry Richards)
禱告:
親愛的主耶穌,我是屬於袮神國的子民,無論我到了哪裡,我都要遵守袮的旨意,堅守我的信仰,不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。我看到周圍環境是如此敗壞,很多人隨波逐流,向世界妥協,更有很多人為了滿足物質上的欲望而不擇手段。主啊,袮看千年如一日,袮說過這天地都要廢去,袮的話卻要長存。我願在我有限的生命裡,能夠每天跟從袮,過著在地如同在天的日子,也盼望有一天和袮相會在那更美的家鄉,求袮多多加添我的勇氣和力量,阿們!
詩歌:
「愛的真諦」 –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9fzasS388f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