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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8 章     (聖經和合本)

拿淫婦來質難主

1 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。耶穌卻往橄欖山去。 2 清早又回到殿裡,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,他就坐下教訓他們。 3 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,叫她站在當中, 4 就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。 5 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,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?」 6 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,要得著告他的把柄。耶穌卻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 7 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,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 8 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 9 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

 

不要再犯罪

10 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 11 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
 

默想:

慢慢地讀這段經文幾遍,若時間許可,請讀完全章。

想像一下,那天你也躋身在事發的群眾中,看見那位被捉的婦人羞愧窘迫的神情,聽見宗教領袖鄙視斥責的怒吼,感受拂面而過的沙塵,而耶穌卻蹲下來寫字。

這件事令人驚嘆的就是耶穌對那些“經學家和法利賽人”控告的反應。耶穌是無罪的,是由神而來審判世人的(5:22),但祂卻拒絕譴責這個犯罪的女人。

誠實地來到神面前,請求聖靈幫助你面對最近你所犯的罪。想像一下你也來到類似的場面,犯罪時被捉,被暴露。想像耶穌與你有同樣的對話:「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「主啊,沒有。」祂看著你的眼,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
耶穌這裡所說的,與約3:17互相呼應,“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來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而是要使世人藉著他得救。”神的救恩包括赦罪,包括生命的改變,就是耶穌對那女人所說的“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”

你此時有什麼感受?有什麼想法?

 

禱告:

親愛的主耶穌,袮是聖潔公義的主,也是恩慈良善的主。袮有赦罪的權柄,任何人只要懷著一顆憂傷痛悔的心來到袮面前,真誠地向袮認罪,袮就必赦免他/她的罪。袮的救恩不僅僅是赦罪,使我們得到天父兒女的名分,更包括了生命的改變,使我們擁有天父兒女的實質。主啊,我深知生命的改變是艱難的,像小孩子學習走路那樣,我必定會經歷無數次的軟弱和跌倒,甚至是跌得頭破血流。跌倒並不可怕,可怕的是一蹶不振,更可怕的是甘願沉淪,像豬洗淨了那樣,又到泥裡去打滾。求主賜我一顆願意認罪、也願意悔改的心,在一次次的悔改中生命得到不斷地更新,阿們!

 

 

詩歌:

「寶貴十架」 –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tglTyo85O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