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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(聖經和合本)
1 約伯接著說: 2 「神奪去我的理,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。我指著永生的神起誓 3 (我的生命尚在我裡面,神所賜呼吸之氣仍在我的鼻孔內): 4 我的嘴決不說非義之言,我的舌也不說詭詐之語。 5 我斷不以你們為是,我至死必不以自己為不正。 6 我持定我的義,必不放鬆;在世的日子,我心必不責備我。 7 願我的仇敵如惡人一樣,願那起來攻擊我的如不義之人一般。
默想:
約伯同意他朋友所說的,惡人的結局將是滅亡。但他不同意自己被指為惡人,當受神的懲罰。約伯所列舉的許多懲罰從未臨到他頭上,所以他認為不能把他包括在惡人中間。相反,他繼續求神為他申辯。在許多指控中,約伯仍能聲稱他良心清白。因為他明白,只有決心在神面前公義地生活和得到神的赦免才能有清潔的良心。約伯看起來是在誇口,但他是誇他所當誇的,並不是自以為義。今天,我們要像約伯一樣,不能誇口說我們無罪,但只要我們真心悔罪,便可以誇口說我們的罪得了赦免。在我們真心向神悔罪的時候,祂便赦免了我們,我們便可以過良心清白的生活。
禱告:
繼續安靜在神面前,與神對話,並聆聽祂對我說的話。將心中的思想、問題、觸動你的字、詞、圖畫,或是與神的禱告,寫在你的靈修筆記簿上面。
詩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