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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摩司書 第3章 (聖經和合本)

1 「以色列人哪,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,當聽耶和華攻擊你們的話: 2 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,因此,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。 3 二人若不同心,豈能同行呢? 4 獅子若非抓食,豈能在林中咆哮呢?少壯獅子若無所得,豈能從洞中發聲呢? 5 若沒有機檻,雀鳥豈能陷在網羅裡呢?網羅若無所得,豈能從地上翻起呢? 6 城中若吹角,百姓豈不驚恐呢?災禍若臨到一城,豈非耶和華所降的嗎? 7 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他的僕人眾先知,就一無所行。 8 獅子吼叫,誰不懼怕呢?

 

默想:       

  • 作者在第一、二章先後向列邦各族預言神的判語,第三至六章他將對象集中於以色列(北國)身上。
  • 神揀選了以色列人,使列邦都藉著他們認識神(2);因為神是如此應許以色列的祖先亞伯拉罕的(參創12:1-3)。以色列並沒有做出任何貢獻,使他們值得神去恩待,只因神願意,就賜給了他們這個特權(參申9:4-6)。可是,這特權卻引來了他們的驕傲和自滿,使其不再體察神的旨意,也不理會別人的苦況。
  • 阿摩司以七個比喻作為例子,指出以色列受罰的無可避免(3-6)。正如因果之關係,「若非」、「豈能」是這裏的表達方式,像一下、一下的擊在聽眾的心上,只望他們肯回轉悔改,歸向神。
  • 即使在烈怒當中,神也滿有憐憫:在懲罰降臨之前,神往往藉先知告誡祂的子民(7)。昔日對以色列如是,今天對屬神的人也如此。神既然警告了我們,到刑罰真的來臨之時,我們就無可推諉。作為神的兒女,面對這位既慈愛又公義的神,我們怎能不更謹慎的生活,免陷在神的忿怒之中。

 

禱告:

主啊!我是個蒙恩的人,因著耶穌基督寳血的救贖我可以成為你的兒女,得着永生的盼望,生命有目的和意義,但願我不會對你忘恩負義,陷在你的忿怒之中。

 

詩歌:

「主給我子女名份」- youtu.be/egTZw71GoL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