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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世記 卅八章  (和合本)

12 過了許久,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。猶大得了安慰,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,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。 13 有人告訴她瑪說:「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。」 14 她瑪見示拉已經長大,還沒有娶她為妻,就脫了她做寡婦的衣裳,用帕子蒙著臉,又遮住身體,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。 15 猶大看見她,以為是妓女,因為她蒙著臉。 16 猶大就轉到她那裡去,說:「來吧,讓我與你同寢。」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。她瑪說:「你要與我同寢,把什麼給我呢?」 17 猶大說:「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,打發人送來給你。」她瑪說:「在未送以先,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?」 18 他說:「我給你什麼當頭呢?」她瑪說:「你的印、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。」猶大就給了她,與她同寢,她就從猶大懷了孕。 19 她瑪起來走了,除去帕子,仍舊穿上做寡婦的衣裳。 20 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,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,卻找不著她, 21 就問那地方的人說:「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?」他們說:「這裡並沒有妓女。」 22 他回去見猶大說:「我沒有找著她,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。」 23 猶大說:「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,你竟找不著她。任憑她拿去吧,免得我們被羞辱。」

她瑪孿生二子

24 約過了三個月,有人告訴猶大說:「你的兒婦她瑪做了妓女,且因行淫有了身孕。」猶大說:「拉出她來,把她燒了!」 25 她瑪被拉出來的時候,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,對他說:「這些東西是誰的,我就是從誰懷的孕。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?」 26 猶大承認說:「她比我更有義,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。」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。 27 她瑪將要生產,不料她腹裡是一對雙生。 28 到生產的時候,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,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,說:「這是頭生的。」 29 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,他哥哥生出來了。收生婆說:「你為什麼搶著來呢?」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。 30 後來他兄弟,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,就給他起名叫謝拉。

 

默想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本章的內容,因為敘述不道德的行為,可被列為“兒童不宜閱讀”。全章記錄以色列人,尤其是猶大,在信仰與行為上的妥協。他雖然有三個兒子,卻落得後繼無人;而尚在服喪的媳婦他瑪卻騙得從猶大得孕。

在經文中我們讀到,猶大竟然宣稱他瑪「比我更有義」(26節)。原本猶大準備要按傳統規矩刑罰行淫的他瑪,但當他被指出自己的罪時,他坦誠承認“他瑪「比我更有」”。

神的國度並非屬於這個世界的,神的方式也與世人有異。我們怎樣可以像猶大一樣,認出別人心中的正直,自己的歪曲偽善?如何從耶穌的教導中學習,將我們眼中的樑木除去,然後再去除掉別人眼中的小刺(太7:5)?

你是不是會輕易地對別人的行為下斷語,立批評,而沒有深入反省自己的不義?你如何能像主耶穌以謙卑為懷來對待別人?

告訴神,並求主幫助你「慢慢的說,慢慢的動怒」(雅1:9),並立志靠主在行為上,表現出耶穌無限量、無條件的愛。

 

禱告

天父啊,我常常看到別人眼中的刺,卻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樑木。求祢賜我更多的謙卑柔和,可以看別人比自己為強。特別是在不被人喜悅、遭人厭棄的人身上,也能看到他們的長處,欣賞他們的優點。在我與人相處的時候,即使看到別人的不足,也要憑愛心說出誠實的話,只為別人得益處,而不為發洩自己的怒氣。求祢教導我,磨練我,讓我學會如何不發怒,也求祢體恤我的軟弱,即使動怒,也要為義而怒,並且不可長久含怒,仍要憑著愛心待人。天父,也特別求祢賜我一顆警醒痛悔的心,能夠時時反思反省,認出自己的彎曲、悖謬、偽善,求祢赦免我隱而未現的罪,去除我心中的一切驕傲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