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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西阿書 4 聖經和合

1以色列人哪、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‧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、因這地上無誠實、無良善、無人認識 神。

2但起假誓、不踐前言、殺害、偷盜、姦淫、行強暴、殺人流血接連不斷。

3因此、這地悲哀、其上的民、田野的獸、空中的鳥、必都衰微、海中的魚也必消滅。

 

4然而人都不必爭辯、也不必指責、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。

5你這祭司、必日間跌倒、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‧我必滅絕你的母親。

6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‧你棄掉知識、我也必棄掉你、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‧你既忘了你神的律法、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。

 

7祭司越發增多、就越發得罪我‧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、

8他們喫我民的贖罪祭、滿心願意我民犯罪。

9將來民如何、祭司也必如何、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、照他們所作的報應他們。

 

默想:       

  • 從第四章起,再沒有提及何西阿與妻子的事,而是針對以色列與耶和華的關係。本章開始以法庭審案的方式來描寫。「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」(1),「爭辯」是當時法律上的用詞,意思是耶和華控告以色列民。罪名有三項:1.沒有誠實;2.沒有良善(守約的慈愛忠信);3.沒有神的知識。第四章所陳列的,特別是第三項的控罪。
  • 「無人認識神」(1)指人對神缺乏正確的知識,這知識不是理論或學問,而是「神的律法」(6)──是耶和華與以色列立約時的啟示,是神向祂子民的要求。第2節所列出的罪惡,反映出人不遵守十誡的吩咐。不認識神其實就是棄掉、忘記(6)及不遵行神的誡命(10)。
  • 祭司要負起極大的責任,因為他們沒有教導百姓明白神的律法,只顧獻祭的儀式而從中得益(8)。以色列人也被神指責,他們拜偶像、醉酒、行淫,在信仰與道德方面都敗壞墮落。這都是離棄耶和華的明證,也是後果。
  • 我們是否認識神呢?神的話是否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準則與指導?我們遵守祂的命令有多少呢?

 

禱告:

感謝神認識你,鑒察你;求神啟示你使你也認識祂。求神使你在神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。

 

詩歌:

「最知心的朋友」- youtu.be/fvUsgi3gxJ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