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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(聖經和合本)

1 以利戶又說: 2 「你以為有理,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, 3 才說:『這與我有什麼益處?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?』 4 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。 5 你要向天觀看,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。 6 你若犯罪,能使神受何害呢?你的過犯加增,能使神受何損呢? 7 你若是公義,還能加增他什麼呢?他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? 8 你的過惡,或能害你這類的人;你的公義,或能叫世人得益處。

 

默想:

本章是以利戶的第三篇講論,回答約伯的第三個困惑:人受苦的原因到底是什麽?持守信仰不犯罪到底有什麽好處?以利戶認為,公義和罪惡的後果不是由神、而是由人來承受的。神既然不受罪惡或公義的影響,所以祂沒有理由偏離嚴格的公正,神是賞罰分明的。以利戶的講論雖然貌似正確,卻犯了一個本質上的錯誤。其實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,神看每一個人都為寶貴,我們的一言一行都影響神的榮耀,也牽動著神的心。我們犯罪雖不能使神受害,卻會使神為我們憂心。神既是公義的神,也是慈愛的神,我們不犯罪行公義,不但令我們周圍的人受益,更是討神的喜悅,並且將來還要得著從神而來的極大的獎賞。在困境中,我們不要忘記神時刻關注著我們,祂慈悲憐憫地陪伴著我們同行。我們持守信仰,目的不單是為了益人,更是為了榮神,為神做美好的見證。

 

禱告:

神啊!感謝祢照著祢的形象造了我,祢看我為寶貴。當我犯罪跌倒的時候祢會為我憂心。當我行公義好憐憫的時候,不但令我周圍的人受益,更是討祢的喜悅,將來祢要賜我極大的獎賞。求主叫我在困境中不要忘記你仍時刻看顧著我,祢慈悲憐憫地陪伴我同行。教導我要持守信仰,不單是為了益人,更是為了要榮耀祢,為祢做美好的見證。

 

詩歌:

「堅定的相信」-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iZRvhaKeP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