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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(聖經和合本)
1 約伯回答說: 2 「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,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。 3 唯願我能知道在哪裡可以尋見神,能到他的臺前, 4 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,滿口辯白。 5 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,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。 6 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?必不這樣,他必理會我。 7 在他那裡,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,這樣,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。 8 只是我往前行,他不在那裡;往後退,也不能見他。 9 他在左邊行事,我卻不能看見;在右邊隱藏,我也不能見他。 10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,他試煉我之後,我必如精金。
默想:
在第22章中,以利法試圖尋找約伯可能犯的某些隱密的罪,用來責備他。在第23章中約伯聲明,他相信自己的誠實和神的公義。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可能有隱藏的罪,甚至我們自己都未必覺察。但我們若是真正的信徒,所有的罪就都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而得到赦免了。聖經也教導我們,就是我們的心責備我們,神比我們的心還大,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(約一3:20)。神的赦免和洗滌是充分的,它們也消除了那些困擾我們的疑慮。今天,你若為某一項具體的罪已向神徹底認罪並悔改,儘管你心裡仍可能有罪咎感,但你裡面的聖靈可以證明你已經得了神的赦免。如果你像約伯一樣真心尋求神,你便可以承受得起別人的譴責;如果神已赦免、接納了你,你就當心懷平安,不必再為過往的錯誤內疚。
禱告:
神啊!我感謝祢,雖然我是個罪人,常常犯罪得罪祢,但當我向你認罪悔改的時候,我所有的罪就都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所成就的一切而得到赦免了。靠著聖靈我可以除去心裡的罪咎感,不再懼怕別人的譴責。因為祢已經赦免、接納了我,我現在可以心懷平安,不必再為過往的錯誤內疚。
詩歌:
「來充滿我」-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vg-F2S3omq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