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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(聖經和合本)
1 約伯回答說: 2 「你們攪擾我的心,用言語壓碎我,要到幾時呢? 3 你們這十次羞辱我,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。 4 果真我有錯,這錯乃是在我。 5 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,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, 6 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,用網羅圍繞我。。。
23 「唯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,都記錄在書上, 24 用鐵筆鐫刻,用鉛灌在磐石上,直存到永遠。 25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,末了必站立在地上。 26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,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。 27 我自己要見他,親眼要看他,並不像外人。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! 28 你們若說『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?惹事的根乃在乎他』, 29 你們就當懼怕刀劍,因為憤怒惹動刀劍的刑罰,使你們知道有報應。」
默想:
- 指出別人的錯誤和罪很容易。約伯的朋友指責他犯罪,是為了讓他有罪咎感,而不是鼓勵或指正他。當我們要告誡他人時,必須肯定我們的出發點是因為愛他,而不是因為我們被惹惱、被打攪或者為責備而責備。思想當你指出別人的錯誤時,常出於什麽動機?是控訴、羞辱、發洩?還是真正為了別人的益處?
- 在極大的苦難中,約伯知道他的救贖主仍然活著。“救贖主”在古以色列是指家族中有責任履行以下義務的人:為窮親屬贖回賣了的地、贖回賣身給外邦人為奴的親屬、為親屬主持公道及為親屬立後等。約伯用這個詞指出他現在雖然沒有機會辯白,但最終一定有人(可以是神自己)會令他沉冤得雪。另一方面,雖然神目前好像避而不見他,但他仍有信心,自己最終一定可以面對面地見到神。當你落在困境或不公之中,你明白你的救贖主活著嗎?不要忘了主的應許,不要忘了祂曾說過“申冤在我,我必報應”(羅12:19)。
禱告:
神啊!有時候當我落在苦難中,為甚麽祢好像是遠離我,避而不見我。當我孤單失意的時候,感覺好像是我獨自一人去面對。約伯的經歷給我很大的提醒。雖然他比我經歷更大的苦難,但是他知道他的救贖主仍然活著,他仍有信心終有一天可以面對面地見到神,神會為他伸冤。求神給我好像約伯一樣的信心,當我落在困境或不公之中,我仍能確信我的救贖主活著。
詩歌:
「主活著」- www.youtube.com/watch?v=ovwASR8C7G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