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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(聖經和合本)

 

18 你們做僕人的,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;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,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。 19 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,就忍受冤屈的苦楚,這是可喜愛的。 20 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,能忍耐,有什麼可誇的呢?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,能忍耐,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。 21 你們蒙召原是為此,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榜樣,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。 22 他並沒有犯罪,口裡也沒有詭詐; 23 他被罵不還口,受害不說威嚇的話,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; 24 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 25 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,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。

 

默想:

  1. 本章略覽:彼得鼓勵信徒要在屬靈上長大,因他們是被神揀選的,是聖潔的子民。因此,信徒應當品行端正,順服君王掌權的,甚至遭遇如同基督一樣的受苦時,亦當如此。
  2. 我們沒有人喜歡受到不公平的待遇,特別是當我們無法反擊或抗議時。彼得勸誡信徒,就是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時,也要順服。他列舉基督的榜樣,“他被罵的時候不還嘴,受苦的時候也不說恐嚇的話”我們要效法耶穌基督“只把自己交託給那公義的審判者”。
  3. 其實彼得起初並不能理解基督的門徒必須要受不公的苦難。當耶穌臨受難之前向門徒宣講彌賽亞必須受苦,最後並要無辜受死時,彼得無法忍受,還試圖糾正耶穌(太16:21-23)。但在這封信中,彼得已經明白救主耶穌基督無辜的苦難,為我們成就了救贖。耶穌的痛苦並非是無意義的,乃是神容許的,為要成全更美的事。因此彼得教導信徒,若我們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,就可以確保不單神要為我們伸張公義,並且我們的苦難可以成就神恩典的目的。
  4. 你是否曾經因為跟隨主而受過苦難或不公平的待遇?即或可能面對困難,求主賜你勇氣願意在今天,這個星期,這個月中,跟隨耶穌的腳蹤行?

 

禱告:

繼續安靜在神面前,與神對話,並聆聽祂對你說的話。將心中的思想、問題、觸動你的字、詞、圖畫,或是與神的禱告,寫在你的靈修筆記簿上面。

 

詩歌:

「腳步」- youtu.be/xfXiROE1BdY